莆田市2017年秋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市直公办学校施教区及招生工作方案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6月15日至7月15日。
2.报名方式:入学新生家长网上惠民宝实名认证,各公办小学、初中学校组织适龄少年儿童招生网上报名。报名方式一:手机报名入口,扫描二维码,下载“莆田惠民宝”APP;报名方式二:电脑报名入口,打开浏览器,访问“莆田教育网”,莆田教育网首页正中位置的“莆田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信息采集报名”栏目;或直接输入地址进行访问:http://www.ptsm.gov.cn/并进行访问,点击公办中小学网上报名按键。
二、施教区及招生要求
(一)市实验小学
1.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区镇海街道凤山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
2.户籍和持有2005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的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区镇海街道镇海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
(二)市第二实验小学
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城厢区龙桥街道龙桥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户籍在城厢区龙桥街道兴安社区的莆田学院中区和北区的教师适龄子女。
(三)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
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园路以西、八二一中街以东、文献东路以北、东园东路以南区域内的居民适龄子女。
(四)莆田第二中学初中部
1.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北大道延寿桥以北至8710部队区域内新建小区居民子女。
2.泗华村、洋西村、溪白村、延寿村、后卓村原户籍居民适龄子女。
(五)招生要求
符合施教区划片要求的适龄少年儿童现场材料审核时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持有以下证明之一即可: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其交款发票、拆迁合同、土地证、门牌证、居住单位公房需提供单位证明和水电费发票,本方案统称“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具体要求: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其本人或父母有房产所有权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3.符合条件的就学对象要按规定报名时间到网上报名,并到施教区内学校进行材料现场确认,逾期后果自负。
三、剩余学位电脑派位要求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2017年1月1日(含)后落户适龄少年儿童应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具体要求:
(1)适龄少年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少年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2)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有其本人或父母房产所有权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提供:
(1)随迁子女原户籍身份证明;
(2)父母一方截止2017年6月30日(含)持有中心城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含暂住证或居住证、租房合同等)满一年;
(3)父母在暂住地的城区企业务工,截止2017年6月30日(含)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或父母一方在暂住地实际经商,截止2017年6月30日(含)持有暂住地工商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一年。
3.电脑派位对象要到相应片区学校所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进行材料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二)派位安排
派位工作由市直相关学校具体操作,市教育局监督,并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
参加义务教育阶段市直公办学校电脑派位落选者,由户籍或暂住地所在县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就读。
莆田市教育局
2017年6月15日